相信如果扣除時間與金錢的限制,應該多數人都希望能辦一場,讓眾人印象深刻的婚禮,但天算不如人算,往往內心想的跟實際遇到的狀況不一樣,應該很少人從小就在心中盤算”我以後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婚禮”,但每次看到網友們的求救,就發現現實中發生這種狀況的人還真不少。
不管籌備時間是一年還是半年還是一個月,該做的事都差不多,不管是找餐廳、寄喜帖、拍婚紗照…等等,差別只在於,你在決定任何事情上,絕對不能太優柔寡斷。
請客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場地,所以一旦日子出來,說什麼都要趕快找到宴客地點,否則一切都是白搭。而籌辦一個月婚禮,最忙碌的就是前面第一個星期,因為所有的大事,最好都能在那一個星期中確定,除了剛剛說的餐廳,還有你的婚紗照和喜帖。如果能在一個月內搞定這三大項,你至少就可以辦起一場最基本的婚禮,如果你能在婚期的前三星期確定好這三大項,你甚至還有餘力可以讓婚禮更加華麗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大家都聽過被找去當伴郎伴娘的人,就代表一整天都要跟在新人身邊團團轉,拿包遞水陪著玩闖關遊戲,明明不是自己結婚,但也度過非常充實的一天。不過除了身為新人左右護法的伴郎伴娘外,婚禮上還有個更吃力的工作等著大家,那就是招待。
招待分成總招待與一般招待,一般招待工作比較輕鬆,主要就是協助賓客找到屬於他們的位置,雖然招待也可能會接觸各種不同年齡層、不同關係的賓客,但由於大小事的主導權不在他們身上,所以不一定要非常會講話、社交程度一流的人才能夠勝任,只要夠熱心,願意在婚禮上幫忙出力,能確保不會讓賓客呆站在門口不知所措的人,其實就可以了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最近看到有些人在詢問,究竟”訂婚”在法律上有沒有意義,它是否有實質上的法律效力?如果訂婚了事後卻反悔,該負上什麼責任?
先來看一下民法關於這部份是怎麼寫的:
名 稱: 民法 (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)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婚禮的前一天,對許多人來說,代表只剩幾個小時可以趕工了,因此在這寶貴的時間裡,趕著跟所有廠商做再三確認的人多的是,甚至因為趕影片、包裝喜糖而徹夜未眠也是大有人在,當然完全不緊張,相當悠哉的人也有。不管你是哪一種,只要你自認前一晚一定會一路醒到天亮,那我們只能消極的希望你在忙碌(享樂?)之餘,不要去做這些事:
不要碰酒精,如果是單身派對之類的活動,盡量在婚禮的前兩三天就辦完。如果是單純想跟朋友喝一杯,也請記得要節制,否則你隔天宿醉,不管吐得多嚴重、頭再痛,還是要一整天都笑臉迎人的面對大家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遇到婚禮時常聽說過,屬虎的不能探房這種說法,所以婚禮時屬虎的親戚朋友總是最痛苦,別人在新娘房裡,和新娘聊得嘻嘻哈哈但不能一起加入,更不用說是很親的親人,在這樣意義重大的一天,也只能遠觀不能靠近。當然這個習俗最早的來源已不可考,但大部分的人都聽說過,如果有屬虎的人來探房,白虎神會把胎兒叼走,讓新婚夫妻在幾年內,甚至是一輩子都會不孕。
常常在網路上看到,結婚當天有屬虎的人來探房,事後新婚夫棄卻又剛好不孕,許多人便將這些狀況怪罪在,那些可憐的親朋好友身上。但實際上現代人不孕的原因,比我們想像中的還要複雜,即使經過醫院的檢查,一切報告都顯示正常,但還有許多原因,是現代醫學也無法確切解釋或治癒的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偽鈔洗錢新招 藉婚宴換真鈔
雖然是2003年的新聞了,但這代表婚禮上真的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,新人絕對要特別注意。
Ptt板上有一篇關於收禮金這部份,寫得非常好的一篇文章,點我連結。裡面提到,禮金台除了美美的婚禮佈置外,當天更需要準備的物品有: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網路上很多人在婚期訂好後,接下來問的問題就是,我的婚禮該從哪裡開始準備起呢?
然而這個問題沒有絕對的答案,對不同人來說,每個項目在他心中重視的程度不同,他願意先開始準備的順序也就不同,或是每個家庭裡,長輩的要求不同,也會影響到新人在準備的過程。
不過在”非常婚禮”的網站上,倒是提供了一個可以給大家參考的婚禮籌備時間表
從裡面可以看出,餐廳、新祕、婚攝,這個三項目往往是需要最早開始的,由於價位實在又好吃的餐廳、高知名度的新祕和婚攝,很有可能在一年前就會先被訂走,所以即便你已經迫不及待的想開始拍婚紗照,建議這三個項目還是早點開始處理會比較好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上一篇介紹過外國人要在台灣結婚,台灣這邊需要檢視的文件,這次要講的是,台灣人要到國外結婚,需要在台灣事先準備的資料有哪些,還有它們的申請流程。
在台灣需要準備的項目有:英文戶籍謄本與單身證明。申請過程總共分成3個階段:
首先至戶籍地所在的戶政事務所,申請個人英文戶籍謄本每張100元(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,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15元)需費時約6個工作天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如果有準備要和外國人結婚的朋友,通常感到最困擾的,就是辦理結婚手續這部份了,不過各縣市政府的網站,都有列舉出,本國人與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時,該準備的文件。以下就是台北市政府所列出的項目:
1.雙方當事人之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(外國人憑護照)、印章或簽名。
2.結婚書約正本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繼上一篇介紹訂婚流程後,這次要來看的是結婚的流程。
祭祖:
男方前往女方家前,會先在家拜拜告知祖先,並請求祖先保佑婚姻美滿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訂婚的流程儀式眾多,不僅新人常常搞不清楚,就連雙方長輩、媒人、好命婆也不一定記得每個時間點該做什麼。而下列訂婚的流程順序,可以讓大家做個參考,讓訂婚當天進行得更順利。
男方祭祖:
男方前往女方家前,會先在家拜拜告知祖先,並請求祖先保佑婚姻美滿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中式婚禮的習俗就是禮多人不怪,因此新人當天需要準備的紅包數量絕對要充足,然而像是新祕、婚攝、主持人等,這些從外面請的角色,可能不一定是由男方或女方找的,所以要由誰來包紅包也就不是絕對的,再加上現在許多新人會在婚前準備共同的結婚基金,當天的紅包可能也都是由這筆錢來支出,因此我們只是將多數人的狀況列出,可當作參考就好
1.安床男童(男方)
600~1800元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來源:vincentgizzi.com
受到好萊塢電影的影響,許多年輕男女期望自己能像電影主角一樣,婚禮也在教堂舉行,透過神父的見證,整場婚禮不但神聖莊嚴,而且簡單又隆重。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小S公證時的畫面
來源:www.epochtimes.com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來源:yoya.shop2000.com.tw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早在民國97年我國婚姻就開始採登記制,也就是雙方必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是有效的婚姻
登記的當天要攜帶:
1 結婚書約(須有年滿20歲以上2位證人簽名或蓋章;結婚登記當天,證人不需到場)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發喜帖對我們來說是在正常不過的"婚禮通知"了,但若是你的婚期已經確定是1年後才要舉辦,太早寄喜帖怕人家到時候忘了,太晚寄就不好統計人數,連訂餐廳都有問題,更不用說萬一很多人已經排事情了該怎麼辦
在國外,婚禮有一年的準備期是很常見的事,因此為了能把婚期"洗腦"般的輸入大家的腦海,save the date影片就應運而生了
save the date意思就是希望大家把那一天空下來留給他們,至於形式...畢竟只是提醒的作用,所以各種手法都有可能出現,我們就來看幾個範例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來源:www.stylehive.com
戒枕雖然並沒有特別蘊含了什麼意義,但是吸睛程度可是百分百阿!更何況這麼貴重要戴一輩子的戒指,結果是裝在小小的戒盒裡或是新人自己拿在手上,不就無法突顯出這兩枚戒指的價值嗎,而且有近視又坐比較遠的親友一定會看不到而沒辦法進入狀況(就是我)
戒枕的風格相當多變,既然有選定婚禮主題,那戒枕當然也不能敷衍,但是沒有人規定戒枕一定要是"枕",所以下面就出現了各式各樣一樣會被稱之為"戒枕",但是實際上卻跟枕頭可能沒什麼關係的樣式
來源:pinkchampagner.blogspot.com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來源:www.culturefeast.com
這部好幾年前的電影,當時你在看的時候有沒有注意過女主角手上的戒指長個什麼樣?
讓我們放大來看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戒指除了一般單環然後上面以不同的爪鑲作為變化外,三環戒也因為卡地亞的TRINITY DE CARTIER系列(玫瑰金、黃K金和白K金)而相當出名,成為另一種特色的選擇。既然戒指可以做出三環的,那當然就有可能會4 5 6 7 8 9......這樣下去
Puzzle ring,譯為拼圖戒,傳統上是由4個、6個、8個或12個環所組成的戒指,但是在現代的設計上就沒那麼制式,5個、7個之類的也都有
↑最常見的4環
來源:www.brilliantpuzzles.com
leperfectmo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